粤评协〔2023〕42号
珠海市评估协会、佛山市、东莞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发挥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资源优势,强化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监督作用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整合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广东)和省评协专家库,成立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以下简称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并向行业公开征集入库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别
围绕资产评估财会监督重点领域,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设立三个人才类别:资产评估专家类,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类和执业质量检查类。
根据《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098号)和《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粤评协〔2021〕45号)的规定,省评协建立了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广东)和省评协专家库。已入选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广东)和省评协专家库的人员自动进入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对应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类和资产评估专家类。
二、入库条件
入库人员可同时申请入库资产评估专家类,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类和执业质量检查类,也可只选择其中一种类别入库。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入库,除满足三种人才类别的必备条件外,还应满足对应人才类别的条件。
(一)三种人才类别的必备条件
1.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超过65岁,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及从业记录,熟悉资产评估相关法律和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评估业务实践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不存在挂名执业、超胜任能力执业等违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入选中评协领军人员培训并合格、中评协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并合格、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检查人员”称号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资产评估专家类入库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在资产评估机构最近连续执业8年以上,至少在某一评估专业业务内具有专长;
2.在资产评估机构担任项目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5年以上,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10份以上资产评估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控或研发工作;或者在高校担任教师,从事资产评估专业研究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深厚的评估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类入库条件
1.熟悉司法类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司法评估业务实践经验,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研究工作满10年以上;
2.在经济社会领域有较高声望,具备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在本行业的管理、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
3.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连续执业10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5年以上,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10份以上司法类资产评估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控或研发工作。
(四)执业质量检查类入库条件
按照执业质量检查需要,执业质量检查类将细分为证券业务检查类和非证券业务检查类。
1.证券业务检查类入库条件:(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在证券类资产评估机构最近连续执业8年以上,至少在某一评估专业业务内具有专长,且年龄不超过60岁;(2)熟悉资产评估行业检查等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证券类执业质量检查实践经验;(3)在证券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担任项目经理以上(不含)职务5年以上且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不少于2份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整体评估业务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量控制工作3年以上。
2.非证券业务检查类入库条件:(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在资产评估机构最近连续执业5年以上,至少在某一评估专业业务内具有专长,且年龄不超过60岁;(2)熟悉资产评估行业检查等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执业质量检查实践经验;(3)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担任项目经理以上(不含)职务5年以上且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不少于10份以上的资产评估报告(其中,不少于5份以上整体评估业务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量控制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分为公开征集和地方评协推荐两种方式,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等表格(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佛山、珠海、东莞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请先报送当地资产评估协会,由当地资产评估协会汇总审核后再报送省评协。其他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请将纸质材料及扫描电子版材料直接提交省评协。
(二)地方评协推荐:佛山市、东莞市、珠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收集被推荐人申请信息、填写入库申请表,并将纸质材料及扫描电子版材料于7月10日前提交省评协。
申请人、被推荐人填报申请信息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被推荐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省评协将采取在线比对等方式进行复核,必要时,采取面谈方式,按程序确定入库人员名单。
四、申报时间
本次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建立高层次财会监督人才库是强化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监督作用和资产评估协会自律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入库,积极参与财会监督工作。
(二)推荐要求:一是省评协理事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至少推荐1名入库;二是鼓励资产评估师人数为8人以下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入库人员;三是已入选省评协专家和2022年申报省评协专家库专家的,如只申请入资产评估专家类的,可不重复递交资料,如申请增加类别的,仍需按照本次申报程序提交申报资料。
(三)组织发动:请各地方协会做好本地区相关组织发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按时完成申请信息初审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省评协将研究制定资产评估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管理办法,做好《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098号)和《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粤评协〔2021〕45号)制度之间的衔接,并按照办法培养、使用、评价、退出和管理人才库入库专家。
(二)2023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将从审核通过入选的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执业质量检查类中抽选,检查人员费用由省评协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三)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可按照参加检查工作的时间折算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同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加分事项。
(四)根据《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优秀检查人员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省评协对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检查人员给予表彰通报。
邮箱:czt_pgxhywjsb@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杨银花,020-83176927;郭植玲,020-831765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6楼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业务技术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