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17〕18号
珠海评协、佛山评协、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粤评协﹝2017﹞2号)有关规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于近期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止2017年1月31日,我省 2017年应参加年检的执业会员1538人(其中:资产评估师1516人,非资产评估师股东22人),实际参加1527人,未参加11人 (附件4)。经审核,参加年检的人员中,通过年检1480人(附件1),暂缓通过年检35人(附件2),不予通过年检12人(附件3)。
(一)暂缓通过年检的35名资产评估师,请于7月31日前改正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并将改正情况报省评协审核。如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将予以通过年检,否则不予通过年检。
(二)未参加年检的11名资产评估师,请于7月31日前向省评协提交年检资料,逾期仍未提交的,将不予通过年检。
二、2017年年检通过的资产评估师不再按惯例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章,省评协将开展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转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及印鉴更换等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