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20〕2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珠海市评估协会、佛山市资产评估协会、东莞市资产评估协会: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于近期开展2020年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年度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备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财政厅同意予以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
二、年度报备内容
(一)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年度报备情况简要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内部治理、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客户服务、企业形象、信息化等方面的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或《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表》(附件3);
(四)《2019年资产评估项目情况表》(附件4);
(五)《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5),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提供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9年1月1日至报备日)。
三、报送方式与时间
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省评协会员部。
四、其他要求
珠海、佛山、东莞三市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年度报备材料应先报送至当地资产评估协会,由三市协会初审后上报省评协。注册地在上述三市的本省分支机构,由总公司一并办理年度报备手续。
省评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萌,020-83176528;
邱雨婷,020-83176517。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仓边路26号六楼,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