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评协、佛山评协、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以下简称《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450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年度报备情况通报如下:
经审核,全省(含深圳市)应参加年度报备的机构200家,年度报备合格的机构177家(见附件),不合格的机构23家(含未参加报备4家)。
不合格的机构由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改正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省财政厅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