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24〕8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21〕33号)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等工作的通知》(粤评协〔2024〕7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组织完成了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工作。现将全省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全省应申报首席评估师备案资产评估机构 305家,完成申报270家,应报未报21家,已注销备案或迁移14家。经审核,已申报备案符合规定的262家,不符合规定的8家。
首席评估师不符合规定及未按规定申报首席评估师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请对照《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省评协备案。
附件:
2.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不符合规定名单(分发)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