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17〕5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统计资产评估机构部分业务开展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有关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的PPP项目评估业务、PPP项目咨询业务及知识产权评估业务。
二、统计对象
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三、填报要求
按要求填写统计表格(附件1至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填报的各项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正文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参加统计的资产评估机构请于9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统计表格(附件1至3)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提交省评协,同时请将统计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省评协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计工作,资产评估机构自愿参加。请各机构积极参与统计,参与情况将作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参考因素。
(二)本次统计仅统计知识产权评估单项业务,综合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评估不在本次统计范围。
(三)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文娴,020-83176526;
电子邮箱:gdicas@163.com;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6楼;
邮编:510030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