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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24-01-12 | 568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评协〔2024〕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24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2024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习: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年度所须的60个继续教育学时。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月12日

 

 

中评协关于2024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4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对象为执业会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执业会员使用本人会员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录学习。
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学习。
三、培训内容
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职业规范、政策理论、评估实务、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执业会员参加网络培训,课程学习结束后培训学时将自动录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中评协不收取培训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学员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交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培训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执业会员参加网络培训,确保网络培训有效实施。
(二)学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或中评协。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韩雪;
联系电话:4000630318,010-64505031;
邮箱:4000630318@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雅雯;
联系电话:4009005955,021-69768000-68053;
邮箱:sunyw@esnai.net。
中评协:黄薇;
联系电话:010-88339671;
邮箱:huangwei@cas.org.cn。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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