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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20-02-03 | 11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资产评估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广东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就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和做好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认真落实排查发现,布控防疫

    各机构应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的预防、治疗和控制的宣传工作以及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健康登记。建议各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本机构员工防控工作,统计本机构有关防控情况并按照要求及时向本机构所在社区街道或防疫部门报告。

    各机构应加强机构内部卫生管理,保持机构内部卫生清洁,严格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保持良好的环境,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提醒员工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注意勤洗手、戴口罩,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做好湖北等疫情地区的人员往返登记追踪工作  

    各机构要主动跟踪关心本机构来自湖北等疫情地区的员工和亲属的健康情况,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督促相关人员按照防疫部门的要求实施临时隔离,协助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建议各机构节后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安排员工赴疫情严重的地区外勤出差。

四、暂停人员密集活动   

    疫情解除前,建议各机构暂时停办各类室内外人员密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各种外出交流和探访慰问等活动。建议各机构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安排员工回来上班,对来自疫情地区的员工应按防疫部门要求,隔离足够时间后再上班。 

    希望各机构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积极配合、科学防治,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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