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有关规定,江门市经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4日注销备案。同时,我厅已按规定回收了江门市经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江门市经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44020101,序列号:00010800,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批准文号:粤国资评〔2000〕7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