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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备案公告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18-01-09 | 189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700197326767Y。

  二、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建斌。

  三、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4020088,序列号:00006968,原取得资产证书批准文号:粤国资评〔1999〕211号)已按规定回收。

  四、阳江市阳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为:林建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00583),陈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20060),林计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4000585)。

  五、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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