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3号
广东粤达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广东南兴宇房地产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东莞市粤晖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上述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各资产评估机构股东和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公司名称 | 组织形式 | 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
广东粤达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91440703MA55FN6L5N | 彭达辉 |
广东南兴宇房地产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91440604MA51XE8P07 | 马蕴昕 |
东莞市粤晖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91441900MA53MLHQ7M | 钟婉琴 |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4日
文件下载: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粤达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等3家机构的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