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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24-12-11 | 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评协〔2024〕8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中评协〔2024〕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2月10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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