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
◆办理流程:
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官网的登记系统个人中心端口或者通过网址http://dj.cas.org.cn登录中评协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记系统使用说明书(可以在中评协官网http://www.cas.org.cn 下载)。
(二)提交登记申请后,持下载打印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登记办法》第六条所述材料到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办理登记手续。
(三)申请登记为评估机构人员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手续时应同时办理执业会员入会手续,提交除上述第二款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以下简称《执业会员表》)。
(四)登记手续完成后,登记系统自动生成《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登记卡》记录资产评估师的基本信息,提供二维码查询功能,根据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分为评估机构人员《登记卡》和非评估机构人员《登记卡》两类。
(五)登记手续完成后,中评协网站发布登记公告,省评协根据公告打印《登记卡》,为登记为评估机构人员的资产评估师制作执业会员证书和印章。
(六)省评协发放《登记卡》、执业会员证书和印章。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所需资料:
一、不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登记应提交(一式两份):
(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双面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登记应提交(一式两份):
(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双面打印);
(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双面打印);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五)本人与所在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办理部门: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六楼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
联系电话:020-8317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