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23〕1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3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将开展广东省2023年资产评估机构年度信息报备、首席评估师备案以及党建信息填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年度信息报备及首席评估师备案
(一)填报对象及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省内(不含深圳,下同)经省财政厅同意予以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应参加年度信息报备及首席评估师备案工作。
年度信息报备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信息、资产评估项目情况、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风险责任保险情况等内容。
首席评估师备案包括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履职情况以及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转情况报告等内容。
(二)报送材料清单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或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1),并附上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资产评估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分支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
2.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表(附件2)。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4.2022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4)。
5.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5),并附上2022年机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凭证、科目余额等凭证材料;若为购买职业风险责任保险的,则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22年1月1日至当前报备申报日。
6.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6),并附上首席评估师任命或聘用文件、本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制度。
7.首席评估师履职情况报告(附件7)。
8.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转情况报告(附件8)。
二、资产评估机构党建信息填报
(一)填报对象及内容
截至2023年2月28日,广东省内经省财政厅同意予以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
党建信息填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民主党派及代表人士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员情况等。
(二)报送材料清单
1.资产评估机构民主党派及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表(附件9)。
2.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10)。
3.资产评估机构党员情况表(附件10-1)。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年度信息报备、首席评估师备案及党建工作信息填报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填报材料并向省评协报送:
1.机构党建工作材料(即附件9至10-1)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向省评协综合部提交,将材料电子版(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版及Excel文档版)发送至省评协综合部邮箱czt_pgxhzhb@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机构名称+党建工作材料”。
2.机构年度信息报备及首席评估师备案工作材料(即附件1至8)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省评协会员部提交,将材料电子版(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版及Word文档版)发送至省评协会员部邮箱czt_pgxhhyb@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机构名称+年度报备及首席评估师备案”。(提醒:上述工作材料纸质版均无需邮寄,由机构存档备查。)
(二)填报要求
1.各资产评估机构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务必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机构党建信息中,本机构党员统计范围为在本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从业人员,党建相关情况如党组织组建方式、发展党员等应以上级党组织备案或批复文件为准。
3.推动全省机构“党建入章”是省行业党委重要部署要求,是坚持党建引领行业发展、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请2022年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及仍未完成“党建入章”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进落实。
4.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1)党建工作联系人:
黄粤,020-83176524;林美君,020-83310355。
(2)年度信息报备及首席评估师备案工作联系人:
刘文娴,020-83176528;陆静娴,020-83176517。
杨银花,020-83176927(首席评估师履职情况及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转情况报告专项咨询)。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