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19〕1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拟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制度。现将推荐检查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一) 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执业年限3年以上,并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二)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握评估技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应用;
(三)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热爱评估行业,吃苦耐劳,能够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及省评协安排的检查任务。
二、推荐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次推荐工作,要在征求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本资产评估机构业务熟练、作风扎实、德才兼备的执业人员推荐上来,并优先推荐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具有培养潜力的年轻业务骨干以及参加过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执业人员。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推荐本资产评估机构符合条件人选1名(资产评估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2名),并填写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省评协(纸质推荐表一式一份,可邮寄,同时发送电子版推荐表至指定邮箱)。
三、推荐人员的使用和评价
省评协将对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筛选,审核通过人员将作为省评协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的检查人员名录库。审核通过后,因推荐单位原因,需更换已推荐人选的,推荐单位要在每年1月末前,向省评协业务技术部提出,并报送推荐表。
在今后开展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中,省评协将从上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照“双随机”的要求,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其中,首席评估师和曾参加过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执业人员,优先选用。随机抽选的检查人员名单,省评协将另行通知入选的检查人员和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并组织集中培训。
省评协对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对能够出色完成检查任务的,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胜任检查工作的,取消其检查人员资格,并通知其推荐单位及时更换推荐人员。对连续两次推荐的检查人员不能胜任检查工作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因检查人员个人原因,连续两次不能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取消其检查人员资格,并暂停该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人员入选作为检查人员的,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中将予以相应加分。参加省评协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的检查人员视同已接受继续教育。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本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并保证参加检查人员的工作时间。检查人员一经确定,须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
五、省评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银花
联系电话:020-83176927
电子邮箱:czt_pgxhywjsb@gd.gov.cn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6楼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
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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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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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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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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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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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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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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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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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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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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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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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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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内审经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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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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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行业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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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要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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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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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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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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