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行业人员情况普查的通知》(中评协〔2016〕49号)转发给你们,并按要求将我省开展行业人员情况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的人员。
二、普查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全体员工的基本情况。全体员工指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除资产评估师外的评估专业人员、其他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有关要求
本次普查是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请各机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普查情况将报送监管部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关机构名称和人员姓名等情况将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适时在中评协网站进行公告。
请各机构及时下载填写《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表2)》,于2017年1月6日前将收集和填写完毕的上述表格报送至我会。表格电子版须按下发的格式填报,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电子版表格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文娴,020-83176526
林素云,020-83176527
邮 箱:gdicas@163.com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6楼
邮 编:510030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2、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表2)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2月21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行业人员情况普查的通知
中评协〔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摸清行业人员现状,做好筹建资产评估行业专业人员登记系统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行业党建工作,积极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将对资产评估行业人员情况进行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的人员。
二、普查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全体员工的基本情况。全体员工指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与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除资产评估师外的评估专业人员、其他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有关要求
本次普查是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请各地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普查情况将报送监管部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关机构名称和人员姓名等情况将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适时在中评协网站进行公告。
各地方协会应及时通知辖区资产评估机构填写《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表2)》,并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有关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填写《资产评估行业人员情况明细表(表3)》《资产评估行业人员及党建情况明细表(表4)》《资产评估行业人员及党建情况汇总表(表5)》。请各地方协会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注意保密。
请各地方协会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收集和填写完毕的上述表格报送至我会。表格电子版须以下发的格式填报,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电子版表格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报送。
联系人:孙小明 唐 伟
电 话:010-88014201,010-88339650
邮 箱: sxm@cas.org.cn
地 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东路中商大厦16层
邮 编:100045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表2)
资产评估行业人员情况明细表(表3)
资产评估行业人员及党建情况明细表(表4)
资产评估行业人员及党建情况汇总表(表5)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党建情况调查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