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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2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评协〔2023〕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23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各资产评估师按时完成年度所须的继续教育学时,并自查2022年培训学时完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3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请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2023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习,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按时完成年度所须的60个继续教育学时。

        二、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自查工作

        请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自查2022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自查后,发现2022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未满60个学时的,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2023年网络培训学习,并提交《资产评估师补2022年培训学时申请表》(见附件2)。省评协审核后,计入2022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2023年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仍需学习。逾期未提交补学时申请的,省评协不再办理补学时操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机构督促本机构资产评估师按时参加网络培训,确保完成所须的年度学时。

        (二)资产评估师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省评协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肖若谷,020-83176518。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2.资产评估师补2022年培训学时申请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3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对象为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三、培训内容

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职业规范、政策理论、评估实务、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中评协不收取培训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学员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交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培训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确保网络培训有效实施。

(二)学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中评协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黄薇;

联系电话:010-88339671;

邮箱:huangwei@cas.org.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韩乐;

联系电话:4000630318,010-64505068;

邮箱:4000630318@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雅雯;

联系电话:4009005955,021-69768000-68053;

邮箱:sunyw@esnai.net。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月11日






附件2




资产评估师补2022年培训学时申请表

机构名称:

栏次

(1)

(2)

(3)

(4)

(5)

序号

姓名

证书登记编号

2022年已完成学时

2023年已完成学时

申请补2022年学时

例:

XX

44000000

10

110

50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2023年已完成学时(4)≥2023年60学时+申请补2022年学时(5)+2022年已完成学时(3)。

      2.必须先完成2023年60学时和2022年所缺学时,再申请补2022年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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