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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dpx88 | 发布时间: 2022-02-14 | 1764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评协〔202214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安排好你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学习,按时完成年度所须的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2月14日



中评协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对象为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

三、培训内容

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职业规范、政策理论、评估实务、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中评协不收取培训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学员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交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培训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确保网络培训有效实施。

(二)学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中评协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王淼;

联系电话:010-88339671;

邮箱:wangmiao@cas.org.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岳瑶;

联系电话:4000630318,010-64505252,010-64505059;

邮箱:4000630318@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雅雯;

联系电话:4009005955,021-69768000-68053;

邮箱:sunyw@esnai.net。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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