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21〕5号
珠海市评估协会、佛山市资产评估协会、东莞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56号)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报送
2020年度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讲解视频于2021年1月11上网,请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链接,可以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开通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务必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会计报表数据的填录与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各机构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填录提交会计报表数据,保证填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网上填录完成后,各机构填写《申报情况表》(附件2),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邮箱czt_pgxhzhb@gd.gov.cn。
(二)纸质报送:在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报表录入并提交成功后,请各机构导出打印纸质会计套表(一式一份,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省评协。纸质会计套表每一页表格均须加盖机构公章(其中封面须填写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须手写签名,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其中,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分别将报表报送至所在市评协,由市评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评协。
二、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
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机构将会费于2021年3月10日前汇款至省评协银行账户;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会费于2021年3月5日前分别由所在市评协代收,市评协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代收会费统一汇款至省评协银行账户。
省评协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
三、其他事项
(一)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0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模块中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0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
(二)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各机构的管理员账户中默认存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省评协审批机构管理员,机构管理员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赋权。请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期保质完成本项工作。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评协反映。
(三)关于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中的“编表说明”填写以下内容:1.机构简要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通过备案取得资产评估资质时间,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等内容;2.机构2020年收入情况及交纳2021年度会费情况(包括交纳单位会员会费及个人执业会员会费金额等);3.机构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编表说明”页下方“经审计财务报表”是指上传提供机构2020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纳税申报表”是指上传提供机构已向税务部门申报的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则上首选提交审计报告,如公司确未做审计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上传提供纳税申报表。上传提交的材料为加盖机构公章的扫描版本(PDF版)。
(四)2020年新增资产评估资质并完成登记备案的具有多种评估资质的机构以取得资产评估资质备案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机构业务总收入计交单位会员会费,并提供相应收入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1.省评协相关联系方式:
综合部(财务)联系人:毛文婷,020-83176527;
省评协系统管理员:肖若谷,020-83176518。
省评协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6楼。
邮政编码:510030。
2.中评协相关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初明明:13051653113
邱凯旋:18515423171
石如梁:13716265433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